时间:2015年09月08日
为深刻吸取天津“8.12”特大爆炸事故的教训,鉴于目前上海港危险货物作业状况,上海港对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范围进行调整,堆场危险货物只出不进,对目前已在堆场内堆存的危险货物,立即通知货主尽快提货,全部堆场在2015年9月20日前清理完毕,货物清理期间,加强现场管理,确保堆场安全。上海港出口烟花爆竹实行港区“不落地“制度。烟花爆竹集装箱全部经由水路运往外高桥和洋山港区,实行”不进堆场、不落地“的中转制度。进一步强化全港个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点从装卸,运输到堆存、拆装箱全流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,切实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,确保上海港危险货物作业安全。